筆者的理解不知道是不是準確:意味著電動車脫離此前傳統(tǒng)汽車政策的監(jiān)管,讓更多的外行有機會參與到電動車制造商和銷售當中。
最近很多人都想做電動車,特別是大家看到羅永浩那樣的人都能做智能手機,或許電動車也是類似的概念,然后自己弄個電動車,說不定那天也成了特斯拉,然后賺個名利雙收呢。
簡單地來講,筆者認為放開是電動車準入門檻,這是值得稱贊的事情,如果這個事情能夠成行,對于中國發(fā)展電動車產業(yè),是非常有利的,對于電動車的商業(yè)化以及更多商業(yè)模式的推廣也是有利的,當然,凡事都是雙刃劍,同時意味著更多方面需要政府、消費者和各方面玩家注意,更多的風險需要從預防、解決等角度給予防范,筆者簡述幾點。
第一、從市場化角度來看,放低準入門檻是好事。
大家都知道醫(yī)院、機場等公共場所出售的一些零食什么的要比超市貴很多,并不是說這些地方賣的東西好,或者這些地方的東西成本高,而是這些地方出售方都是壟斷性質的,一些更加有利于降低售價的玩家沒有辦法進入,從而造成了壟斷后的利潤,這些都是對于消費者不利的景象,假如說這些壟斷取消了,大家都可以去這些場所開超市了,由于這些超市之間存在競爭,對于消費者來講,肯定是有利的。
降低電動車準入門檻,也屬于類似的事情,越來越多的玩家能夠加入,能夠有著更加開闊的視野和嘗試,更加容易市場化。
此前大家都在談論城市政府對于電動車政策實行的地方保護主義,這個方面,筆者已經談到過多次,在這里不再進行詳述,但是里面存在的問題,就是這個道理,明明你是電動車,在一些地方卻不被認可成為電動車,這些對于電動車制造商、對于消費者來講,都是不公平的,從更高的層次來看,也是非常不好看的。
為什么降低了準入門檻就更加容易市場化呢,因為市場化事實上就是如何理解市場上消費者的需求,然后拿出各種方案去滿足,如果“情投意合”,這就是成功的市場化案例,屬于成功的商業(yè)模式。
此前筆者撰文談到一些問題,比如說筆者不建議監(jiān)管部門設立一些太過于明細的技術指標,比如說你應用什么的混合動力汽車技術給予什么樣的補貼和優(yōu)惠,你應用了燃料電池給予什么樣的補貼和優(yōu)惠,這些都是不盡準確的,市場需求都不明確,你這么一限定,大家都是跟著這個補貼走了,然后市場的需求就沒有人去認真對待了,這個時候就是真正的本末倒置了,這是不理智的行為的。
現(xiàn)在讓更多有能力的企業(yè)或者個人加入電動車制造領域,對于整個電動車行業(yè)來講,會帶來更多層次的產品和服務,這對于電動車快速發(fā)展來言,益處將會非常明顯,就像山東區(qū)域的微型“低速”電動車一樣,這部分的需求滿足了,不需要政府給予補貼,自然也就發(fā)展起來了,我們也期待門檻放低之后的盛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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