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武漢市交管部門解讀了相關落實細則,其中明確了5種車型準予免檢,6種類型不得免檢,而免檢車輛仍需每兩年申領一次檢驗標志。昨日,筆者就部分車主及市內(nèi)部分車檢站反映的一些問題,咨詢了武漢市交管局車管所相關負責人。
5類車型6年內(nèi)免檢 具體數(shù)量暫無法統(tǒng)計
武漢市交管部門表示,適用免檢政策的車型包括:非營運大型、小型、微型轎車,非營運小型、微型載客汽車等5種類型車輛。其中所述的“非營運”不包含警用、消防、救護、工程救險、營轉非、出租轉非等車輛。
這5類車輛,登記時間在6年以內(nèi)的,每2年需要定期檢驗時,機動車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憑證、車船稅納稅或者免征證明后,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領取檢驗標志,無需到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。
據(jù)武漢市車管所相關人士介紹,全市機動車保有量約160萬臺,2010年9月1日至今新增車輛有40萬至50萬臺,但具體享受免檢的車輛總數(shù),因考慮人身傷害事故、車型等因素,暫時無法統(tǒng)計。
根據(jù)公安部、國家質檢總局新規(guī)規(guī)定,注冊登記在2012年9月1日(含)之后的車輛,可以享受2次免檢;注冊登記在2010年9月1日(含)至2012年8月31日(含)之間的,已檢驗過1次,還可享受1次免檢;而注冊登記在2010年8月31日(含)之前的,不能享受免檢政策。
6種類型車輛不免檢 包括“事故車”“面包車”
有六種類型的車輛不能享受免檢政策:一是車輛在2010年8月31日(含)以前注冊登記的;二是屬于《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》(GA802-2014)規(guī)定的“面包車”(即平頭或短頭車身結構,單層地板,發(fā)動機中置,寬高比≤0.9,乘坐人數(shù)≤9人,安裝座椅的載客汽車);三是行駛證記載核定載人數(shù)≥7人;四是屬于免檢范圍車輛但發(fā)生過造成人員傷亡交通事故的;五是距車輛出廠日期超過4年才辦理注冊登記手續(xù);六是車輛曾經(jīng)作為營運車使用的(即營轉非、出租轉非等車輛)。
交警部門介紹,“事故車輛”屬于已經(jīng)錄入到事故處理系統(tǒng)中的車輛。
應該檢驗而逾期未上線檢測的車輛,同樣會被電子眼記錄。未年檢的車輛,第一次抓拍后,交管部門將利用短信或者在互聯(lián)網(wǎng)上提供違法記錄查詢等方式告知車輛所有人及時辦理車輛檢驗手續(xù),不處罰。30天后仍未辦理,繼續(xù)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,“電子警察”進行抓拍,每月記錄一次,罰款200元,記3分。
仍需按期領檢驗標志 交通大隊車檢站可辦理
武漢市車管所有關人士表示,公安部、國家質檢總局的新政,未脫離“道交法”相關規(guī)定,為避免車主誤讀新規(guī)進入誤區(qū),作出如下提醒:
提醒一,6年免檢非6年只檢1次。屬于免檢的車輛,每兩年要到公安交管部門等窗口,申領檢驗標志,并按規(guī)定粘貼。
提醒二,定期檢驗前仍需處理違章。每兩年定期檢驗時,車主要將交通違法處理完畢,方可持行駛證和交強險證明等,到指定窗口申領檢驗標志。
提醒三,新政實施前該檢的照樣檢。免檢政策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,此前已到檢驗有效期但逾期未參檢車輛,不能享受免檢。
提醒四,書面承諾免檢期不非法改裝。車主在申領檢驗標志時,須按要求填寫《機動車檢驗標志申請表》,并書面承諾不非法改裝車輛。
據(jù)武漢市公安交管部門介紹,目前已經(jīng)開通全市各區(qū)交通大隊車管窗口和全市25個社會化機動車檢測站窗口等合計48個窗口,方便免檢車車主9月1日以后免費申領檢驗標志。
此外,據(jù)武漢市車管所人士介紹,除了到48個窗口申領檢驗標志外,車主還可以進入武漢市交管部門開通的“網(wǎng)上車管所”,下載有關申請表格填好后,連同所涉車輛等有關證件資料郵寄到車管所,車管所在審核無誤后,將打印檢驗標志寄回,車主只需支付郵寄費即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