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獲證的產品須轉換新版標準認證證書
對于已按舊版標準和實施規(guī)則附件獲證的產品,認證證書持有人應于下一次跟蹤檢查之前,向中國質量認證中心提交轉換新版標準認證證書的申請,必要時需送樣檢測,合格后換發(fā)新版標準認證證書,完成新版標準證書轉換工作,申請認證證書轉換時、每個單元至少提供一個型號(僅指JS/T8734.1-6-2012標準中的型號產品)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型式試驗報告,可免除送樣檢驗,否則應按表l的要求送一件樣品至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實驗室進行型式試驗。
舊版標準和實施規(guī)則附件的認證證書轉換工作應于2014年4月1日前完成,逾期未完成證書轉換工作的,我中心將予以暫停;2014年7月1日前仍未完成證書轉換工作的,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將撤銷其舊版認證證書。
對于公告生效之日前已經出廠、投放市場并且已經不再生產的獲證產品,無需進行證書轉換。
新版標準對認證產品有所調整
JB/T8734.1-6-2012標準未包含JB/T8734.1-5-1998標準中的RVP-300/300J-1.5(2芯)、RVP-90300/3001-1.5(2芯),這部分產品不再具備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條件,自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不再對這部分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。原有證書將于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注銷,原有申請如需要獲取CQC標志證書,請企業(yè)與產品認證四部聯系。
CNCA-OIC-002:2007附件6和附件7中列明的產品,除RVV300/500V1.0(2芯)外(該型號規(guī)格已列入GB/T5023.5-2008標準中,型號為60227IEC53(RVV),將采用GB/T5023.5-2008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),其它產品已經全部列入新版標準,將采用新版標準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