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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
第一檔電量方案一:年用電量2760度以下;方案二:年用電量2880度以下。
第二檔電量方案一:年用電量2761至4800度,每度提價0.05元;方案二:年用電量2881至4800度,每度提價0.05元。
第三檔電量方案一:年用電量4800度以上,每度提價0.30元;方案二:年用電量4800度以上,每度提價0.30元。
上海
第一檔電量方案一:月用電量260度以下;方案二:冬夏用電高峰(1、7、8月、12月):月用電量350度以下、非高峰(2-6月、9-11月):月用電量210度以下;方案三:年用電量3120度以下。
第二檔電量方案一:月用電量260至400度,每度提價0.05元;方案二:冬夏用電高峰(1、7、8月、12月):月用電量350至540度,每度提價0.05元;非高峰(2-6月、9-11月):月用電量210至320度;方案三:年用電量3120至4800度之間,每度提價0.05元。
第三檔電量方案一:月用電量400度以上,每度提價0.30元;方案二:冬夏用電高峰(1、7、8月、12月):月用電量540度以上、非高峰(2-6月、9-11月):月用電量320度以上,每度提價0.30元;方案三:年用電量4800以上,每度提價0.30元。
天津
第一檔電量月用電量200度及以下
第二檔電量月用電量201度至340度,每度提價0.05元
第三檔電量月用電量341度以上,每度提價0.30元